大龙地产(6001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 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使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通畅的双向沟 通渠道,与投资者形成长期、稳定、良好的公共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 律、规范运做,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及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 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