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7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 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机会计报表; (三) 监督会计事务所对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 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 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 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