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一条 为确保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长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董事长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 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 董事长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具备正确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发 展趋势的能力; (二) 有良好的民主意识,较强的组织发挥董事会集体领导作用的能力; (三) 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心胸广阔,善于协调董事会内部、董事会 与股东、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的关系; (四) 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 能全面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廉 洁奉公。 (六) 熟悉并遵守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法规及规章。 第五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长在任职 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应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