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点软件(688232) - 新点软件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