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迈科海 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 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公 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