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300457) 传奧:+86 22 66299900-6615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 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