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688326)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5BJ001803号 致: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涉及的法律事宜依法发表法 律意见,不对涉及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审计、 验资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 的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 的保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经纬恒润"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实施情况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