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300719)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 年度 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发行人 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 整(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根据《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 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出具本《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的专项核 查意见》(以下简称"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在原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 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和声明同样适用于本专项核查意见。除非上下文 另有所指,本专项核查意见所使用的释义、简称和术语含义均与原律师工作报告 及法律意见书使用的释义、简称和术语含义相同。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专项核查意见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 并上报,并依法对本专项核查意见承担相应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