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688082)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 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致: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盛美半导 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 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所有陈述和说明均是真实、 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