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600759) -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的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得到有效传递和控制,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洲际油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 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秘办、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五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秘办、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 的重大事项并提交经过核对的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报告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