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600759) -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临时机构,不设专门的办事机构,由公司相关 对口职能部门协助开展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