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0027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25 日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3 | | 第三章 |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4 | | 第四章 |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4 | | 第五章 | 责任追究机制 5 | | 第六章 | 附则 5 |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 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