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00272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 25 日 1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第二章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3 | | 第三章董事选举的投票与当选 4 | | 第四章附则 5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 的选票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 的选票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 数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