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科技(300353)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东土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2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775,700 股,发行价格为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74,999,99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15,177,146.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