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阀门(920082)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聘请,指派谢嘉庭律师、张馨儿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 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