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工作细则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 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 1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加强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提升公司环境、 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 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 相关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及《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