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 1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