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 括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 监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和《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审查、制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议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外的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 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