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 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 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 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