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2025年7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 应当严格防范和限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