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上海 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联交所",以下合称"证 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以下简称"证券监 管机构")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合称为"《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