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包括但不 限于《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下简称"《董事证券交易 标准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 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