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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JSACJSAC(SH:600389)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委员组成,委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现董事会对经营管 理的有效监督,化解各类风险,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