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报送事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统一负责证券监管 机构、证券交易所、机构投资者、股东等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