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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JSACJSAC(SH:600389)2025-07-28 09:15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产生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决策团队和 高级管理团队的人员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 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所作 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委员组成,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