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含续聘、改聘,下同)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由公司管理层根据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 度执行。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