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600389) - 江山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