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7 月 (五)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之目的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不得用做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回购价格调整的必备法律文件,随其他披露材料一起上报主管机构,并依法对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致: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价格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