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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航装备(688586) - 江航装备董事会议事规则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 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 董事为独立董事,职工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 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 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及董事长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