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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制药(6881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 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科 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 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履行会议筹备等工作职责。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