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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25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 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 位; 1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 年以上全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