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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600886)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SDIC PowerSDIC Power(SH:600886)2025-07-28 11:01

附件 3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投电力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 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提交董事会决策的公司"三重一 大"事项,须事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 - 1 -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 重大举措; (二)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