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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688550)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7月)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见本制度第三十五条的相关 规定),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视同 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 称《披露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提及"信息"系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可能对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证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