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68855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依法豁免 披露。 1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 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