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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6885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