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6885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 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确认 1 第一条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方 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 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 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 标,损害公司利益。 (一) 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 表决时,应当予以回避;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 有利。必要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