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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BAOSEBAOSE(SZ:300402)2025-07-28 11:28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但不包括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 秘书。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