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30099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三 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