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金国际(0009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一条 为完善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 控制程序,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会"), 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 责公司内、外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7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以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 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