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之专项核查意见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金公司")接受希荻微 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希荻微")的委托,担任希荻 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 务顾问。希荻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 重组)〔2025〕1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中金公司会同上市公司及其他中 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经过了认真分析讨论与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 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