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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华发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履行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之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系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 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