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 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 露》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定期财务报告信 息及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所有重大事项;所称披露是指在规 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介、以规定的方式向相 关交易所公布信息。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 1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 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的诚信与勤勉责 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 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公司信用类 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