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本制度中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执行副总裁、董事局秘书、 财务总监以及公司董事局确认为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