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工作行为, 保证高管人员依法有效地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规则 第六条 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为总裁、执行副总裁、董事局秘书、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按董事局规定的程序聘任和解聘。总裁办公会议是公司经营班子对 股东会及董事局授权下的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处理的重要 途径。总裁办公会的运行方式详见《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 议议事规则》。 第二章 高管人员的组成和职权 1 第七条 总裁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主持公司经营全面工作。 第八条 总裁在公司经营方面的具体权限以公司章程及董事局的授权文书 为准。 第九条 总裁在本规则及董事局的授权范围内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涉 及的各种文件有签字权和授予公司其他人员签字的权力。需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法律文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根据情况授权总裁或其他高管人 员签署。 第四条 高管人员应具有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