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及其参与者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及其参与者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