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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中国际控股(00202)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潤中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經董事會修訂及採納) 1. 組成 (d) 每年檢討一次本職權範圍及履行其職權之有效性,並向董事會提出其認 爲必要之修訂建議;及 (e) 要求董事會提供足夠資源以履行其職責。 4.1 提名委員會於適當時舉行會議 。 4.2 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兩位成員。 4.3 提名委員會成員可親身或透過其他電子通訊方法出席會議。 公司秘書是提 名委員會之秘書。 4.4 如在提名委員會秘書缺席的情況下,出席會議之成員必須推選另一人士為 該會議之秘書。 4.5 提名委員會的決議案須由多數票通過,亦可以一致書面決議的方式通過。 4.6 除非文中列明,本公司之經不時修訂的公司細則載明有關董事會會議和程 序條文應適用於提名委員會會議和程序。 5.1 提名委員會之職責及責任為: (a)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之架構、規模及組成(包括技巧、和經驗及多樣的 觀點與角度(當中包括但不限於,性别、年齡、教育及文化背景、專業 技巧和知識),並就任何有為配合本公司策略而擬出對董事會作出的變 動提供建議; (b) 物色合資格擔任董事會成員之個別人士及甄選獲提名出任董事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