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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信息(688631) - 莱斯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