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策略地产(00497) - 建议修订本公司之公司细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資本策略地產有限公司 * CSI PROPERTIES LIMITED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97) 建議修訂本公司之公司細則 本公告乃由資本策略地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 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1)條而作出。 根據聯交所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刊發的建議進一步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及其他<上 市規則>修訂的諮詢總結,聯交所採納了多項建議,其中包括要求上市發行人的 組織章程文件須能夠舉行股東大會,使股東可以透過虛擬方式出席,並在適用於 上市發行人的法律及規例允許的範圍內,以電子方式進行表決。上市發行人須於 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後舉行的首次股東週年大會前,對其組織章程文件作出必要 修訂,以確保其可根據上市規則經修訂附錄A1第14(6)段的規定,舉行虛擬股東大 會及以電子方式進行投票。 因此,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建議修訂本公司之現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