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城市开发(00563) - 持续关连交易物业租赁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63) 持續關連交易 物業租賃協議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本公司之附屬公司上海城開與該等承租人就租賃位於 上海市城開國際大廈之若干辦公空間而訂立租賃協議。 上實集團(為本公司控股股東)為獲授權對上海上實行使國有股東權利之代表。上 實集團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及上海上實之另一家全資附屬公司合共持有該等承租 人各自超過30%股權。因此,該等承租人各自為上實集團之聯繫人及本公司之關 連人士,故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訂立物業租賃協議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 交易。 鑑於根據年度上限計算之一個或多個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高於0.1% 但全部均低於5%,訂立物業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持續 關連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須遵守申報、公告及年度審核規定,但獲豁 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由於物業租賃協議期限超過三年,本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