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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Optics TechOptics Tech(SZ:300489)2025-07-29 11: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 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一章 总 则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 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 ...